为切实保障法律赋予职工的休养和疗养权利,增进职工的身心健康,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现就我集团公司2015年职工疗休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的范围、对象:
1、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均可参加。
2、在同等条件下,工龄较长及接近退休的职工优先安排。优先考虑为公司做出较大贡献、工作先进的职工。
3、参加疗休养人员间隔时间需在二年以上。
二、疗休养类别划分:
一档:工龄在10周年及以下。
二档:工龄在11周年以上20周年以下。
三档:工龄在21周年及以上。
三、疗休养费用和标准:
一档:每人控制在4000元以内。
二档:每人控制在5000元以内。
三档:每人控制在6000元以内。
四、疗休养的审批及费用报销程序:
1、审批程序:按有关文件精神对职工进行审核,并征求职工疗休养意向,由分管领导审批。
2、费用报销程序:职工疗休养费用按标准核定,超出自负。随职工一同疗休养的职工家属,一切费用自理。
五、组织实施:
1、疗休养工作承办单位在市总工会定点的范围内选择(见附件一)。根据有关部门规定,不安排职工出国出境疗休养。
2、公司于2014年9月接收的原公路建设指挥部职工符合条件但未参加2014年工会疗养的,安排在今年疗养。
3、从今年起,因故未能参加当年疗休养的职工,不做补偿,且不可延至下一年度。
六、其他说明:
1、职工疗休养占用的时间不超过五个工作日。
2、截止2014年12月底公司在编人员为63人,本年度可疗养人员为21人;2014年可疗养人员为21人,实际已参与疗养人员5人,剩余16人安排在本年度疗养。
附件:1、义乌市职工疗休养定点承办单位名单
2、交投集团2015年各部室及项目办参加疗休养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