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工作人员防范意识和对应急事件的现场快速反应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或减少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确保公司辖区内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条 组织机构及职能
一、指挥机构。火灾事故现场由灭火抢险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担任;指挥部成员为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及公司安全员。
总经理不在时,总指挥依上述指挥部成员顺序担任。各部门正职不在,由副职及其它部门成员顺序担任。非上班时间发生火灾,临时指挥部为消控室。要及时通知指挥员到场,随着总指挥人员的变更,临时总指挥要主动移交权力并汇报情况。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将指挥权力移交公安消防部门指挥。
二、保障组。成员为消控值班员和公司电工。负责关闭火灾楼层及上下楼层电源,负责通过消防控制设备将电梯迫降,打开消防广播正确引导火灾被困人员,实时监控火灾报警设备将火灾情况向总指挥汇报。
三、灭火组。成员为火场附近人员及公司义务消防队员(第一灭火力量:在失火附近人员在一分钟内组成灭火力量扑救初起火灾;第二灭火力量:火灾确认后,公司义务消防队员三分钟内形成灭火力量灭火)。第一灭火力量就近拿器材(灭火器)赶赴事发现场,进行现场处置。第二灭火力量到消控室穿戴消防服,安全头盔,必要时戴防毒面具,携带对讲机、灭火器、消防水带等装备对初期火灾实施灭火工作。
四、警戒组。成员为财务部人员。携带警戒带就近设置封闭区域,防止围观人员进入;在抢险过程中,要防止无关人员再次进入事发地;负责场内安全巡查,观察并预防可能发生的险情、偷盗现象和其他安全事件发生;负责突发事件的周边影响,保证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观察并预防可能发生的险情及时调整封闭范围。做好第一现场保护,防止人员破坏。
五、疏散组。成员为人力资源部人员。负责安全有序的组织疏散火灾楼层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防止撤离过程中,人员的第二次伤害。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后,通知各承租户负责人,现场清点人员,以确保全部人员撤离;控制一楼消防门,阻挡无关人员进入,引导人员和车辆快速撤离停车场。
六、救援组。成员为工程建设部人员。负责火灾现场搜救,抢救被困人员或将伤者送至医院抢救。
七、接警组。成员为公司办公室人员。负责拨打 “119”“120”电话报警;派人员到公司路口、就近明显标识地点迎接、引导相关部门的车辆和人员快速、准确地到达事故现场展开救援工作。
各组组长由顺序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三条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一、报警。一旦发生火情险兆,在场人员应立即利用现场的灭火器材实施扑救,在扑救的同时要及时报火警:①按下就近的火灾报警器;②电话报警,火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消控室电话:85333060;③向周围人员报警,召集参加灭火。
二、接警。当消控室自动报警系统显示火警信号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检查确认,如确认火情,首先向消防部门报警,同时启动相应的消防栓系统、喷淋系统的设备设施,切断火灾现场电源,打开消防电梯迫降开关,关闭电梯。通过广播、警铃疏散人员,做好火警记录。
第四条 通讯联络程序和措施
一、消控人员拉响火警后开通消防广播进行火灾情况通报,如消防广播失效应立即电话通知各组组长。通知次序:首先是着火层,其次是着火层以上各楼层,再次是有可能蔓延的着火层以下的楼层。
二、总指挥指挥各组进入灭火和应急疏散状态,并用手机与各组保持联络。
第五条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一、火灾发生后,在场人员应迅速查清火灾部位。
二、及时向消控室报警,服从高度指令。
三、迅速查找着火物来源及时切断物料来源及各类热源。
四、利用现场消防设施及器材进行灭火,防止火势蔓延,保护要害部位。
五、听从火场指挥员统一指挥火灾扑救,灭火组前往支援。
第六条 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一、在火灾现场,火场指挥与各行动组组长取得联系,统一指挥安全防护救护。
二、在确定电梯内无人员情况下关闭电梯。
三、由警戒组根据火场情况划定火灾事故现场警戒线,并落实人员承担警戒任务,维护火场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火场。
四、接警组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落实人员在路口接应外援。
五、救援组在安全部位留出空地安置伤员。
第七条 应急疏散的程序和措施
一、在火灾现场,出租房从业人员由各楼层疏散引导员统一调配。
二、各楼层疏散引导员根据火势情况组织各层人员疏散。
三、掌握火势发展情况及时调集力量,布置救人,转移物资等任务。
四、按事先规定的道路,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
第八条 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由总指挥牵头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
二、灾后由公司办公室配合相关部门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并负责处理其它善后事宜。
三、本预案相关人员通讯录由公司办公室及时修改并分发至指挥部及各组。
四、公路公司负责出租房的消防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安全通道保持畅通。
五、公司办公室组织落实预案相关内容及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