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45义乌至东阳高速(疏港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成果的公示
日期:2019年02月21日 来源:
根据《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浙江省水利厅贯彻<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浙水保〔2018〕5号)》要求,义乌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各相关单位对S45义乌至东阳高速(疏港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验收。现对验收成果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公司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期:2019年2月21日至2019年2月27日
附件1: S45义乌至东阳高速(疏港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附件2:S45义乌至东阳高速(疏港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3:S45义乌至东阳高速(疏港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